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0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供销科教字[2009]1号
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等职业学校
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山西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根据《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暂行办法》(教学司[2006]2号)的要求,2009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继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数
招生院校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 制
山西财经大学 贸易经济 50人 4年(本科)
安徽财经大学 广告学 50人 4年(本科)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50人 4年(本科)
二、招生条件
供销合作社系统省、地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均可推荐本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推荐的学生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教师基本素质,志愿长期在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招生程序
1、各省级供销合作社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按《2009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本科师资班考生推荐限额数》(见附件)将考生名额分配到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点是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理事学校。学校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推荐考生人选,学校领导集体审定,并在本校张榜公布。被推荐的考生与学校必须按统一规定认真填写《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推荐表》(一式四份)及《准考证》,并于1月底前报所在地省级供销合作社审定。省级供销合作社审核后于2月15日前报送当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备案,省级招办负责编制长度为14位数的“考生号”。
2、各省级供销合作社教育主管部门务必于3月底之前将本省《2009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本科师资班考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可下载)电子版发至wangzheng@chinacoop.gov.cn电子邮箱,并同时将考生推荐材料(含推荐表、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体检表)报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科技教育部,经供销总社科技教育部审核后统一核发《准考证》并组织被推荐的考生参加入学考试。
3、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考试成绩,本着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的信息反馈给生源所在地省级供销合作社教育主管部门,由该部门统一报省级招办,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后,招生院校方可向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时间: 5月10日 5月11日 5月12日
上午9:00---11:00 语文 外语 面试
下午 2:30---4:30 数学 面试 面试
五、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负责,及时主动与当地省级招办取得联系,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并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的推荐材料报到供销总社科技教育部,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山西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和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根据时间安排,组织人力协助供销总社做好师资班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高校、职业技术学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制定考生推荐办法,做到推荐、选拔公开、公正、公平,应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宁缺勿滥,确保考生的质量。凡弄虚作假、考试成绩不合格、不按文件规定推荐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情节严重的,追究推荐学校校长的责任,并取消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各有关学校在上报考生推荐材料的同时将本校的《考生推荐办法》一并上报供销总社科技教育部。
联系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邮政编码:100801
联系电话:010-66050617、66050717、66050574(传真)
附件:1、2009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本科师资班考生推荐限额数
2、2009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本科师资班考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由省级供销合作社教育主管部门填写)
文件及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chinacoop.com/(教育培训栏目)
供销总社科技教育部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