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第二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了解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下简称全系统)全年项目建设情况,引导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国家政策扶持方向和全系统有关网络规划内容,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2〕2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2013年第二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入库项目要求
入库项目包括2013年在建及建成项目、2014年年内拟开工项目以及部分重点培育项目(三年内计划建设的项目),上述入库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应在200万元以上。
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均须在全系统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中,并且单位基本信息须与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中信息相符。
组织申报程序
项目入库组织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项目由省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审定上报;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项目,均由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汇总上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直接填报本单位实施的项目,总社与地方供销合作社合作的项目应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事项”中注明。
项目申报统一使用“供销总社项目库管理系统”,软件请在总社网站主页(http://www.chinacoop.gov.cn)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具体使用方法可见相关说明文件。
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入库项目信息统计时点为2013年12月15日。请各单位务必在2013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纳入总社项目库的项目(电子数据)、项目汇总表(通过软件生成,表式见附件)以及2014年度着力推进建设的重大项目(每省控制在10个以内)一并报送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精心组织,严格筛选,准确完整地填报项目信息,确保本单位申报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确保应入库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等中央财政专项扶持项目,优先从入库项目中产生。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本级项目库建设工作,对于开展项目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以后项目库入库办法如无重大改变,不再另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项目入库工作,上半年信息统计时点为6月15日,上报时点为6月25号,下半年信息统计时点为12月15日,上报时点为12月25号。
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事项或技术问题,可与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或软件公司联系。
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规划统计处:
陈倬岳,010-66051003。
电子邮箱:chenzhuoyue@chinacoop.gov.cn
赛迪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558008 手机:15011186115(赵工)
QQ号码:1975794774 QQ群:241357297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