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行业协会建设与服务创新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文件
供销培字〔2009〕15号
关于举办行业协会建设与服务创新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社,有关地、市供销社及社属协会:
发展行业协会是供销社延伸服务平台、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作用的根本途径。李成玉在四届六次理事会上强调:“发展行业协会,是供销合作社承接政府职能、提高社会地位、增加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近几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强化为农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思路不开阔、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功能较弱、行业影响力不大等问题仍十分突出。为落实总社《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推动行业协会建设和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总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行业协会建设与服务创新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1、总社《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精神与协会建设的工作要点;
2、各类专业协会如何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开展业务创新;
3、协会区域性营销活动(展会)与市场对接的模式和技巧;
4、协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咨询项目拓展;
5、政府关系协调与政府项目申报的策略与方法;
6、协会会员发展与会员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7、会员培训体系与培训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二、参会对象
1、各级供销社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各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部门负责人;
3、各协会会员单位(专业合作社、企业等)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2009年7月24—27日(24日报到) 乌鲁木齐市
四、费用
会务费900元/人(含研修、资料费,每8人可设领队1人,免研修、资料费)。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结业证书
研修班结束后,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请参加人员携带一张2寸免冠照片以办理结业证书。
六、报名及联系办法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地市级供销社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于 7月15日前 将报名回执传真至总社培训中心,收到回执后我们将发出正式的确认函,告知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地点。
电 话:010—84485298 84485297
传 真:010—84485237
联系人:朱伟 龚丽娜
附件:报名回执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行业协会建设与服务创新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 |
|
联系人(或领队) |
|
||||||||
地址 |
|
邮编 |
|
||||||||
区号 |
|
电话 |
|
传真 |
|
||||||
姓名 |
职务 |
所在部门或单位 |
电话 |
手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