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采用公推公选方式补充国际合作部等四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773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采用公推公选方式集中补充国际合作部等4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现将《采用公推公选方式补充国际合作部等四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并抓紧实施。
附件:采用公推公选方式补充国际合作部等四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
采用公推公选方式补充国际合作部等四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总社机关四个部门局级领导班子进行补充。一是由于对台事务的扩大,业务量的增加,需要补充国际合作部空缺的副部长职位;二是监察局正局级纪检监察专员李尚元已于2008年10月退休、副局长刘初明将于近期调整到办公厅,需要补充副局长和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副局长级)各一名;三是棉麻局、农业生产资料局(以下简称农资局)“三定”方案明确后,需要补充副局长职位。
经5月26日总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国际合作部副部长、监察局副局长、监察局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副局长级)、棉麻局副局长、农资局副局长共5个职位进行集中补充,其中棉麻局副局长同时兼任中国棉花协会常务副会长、法定代表人(正局级),农资局副局长同时兼任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副会长或秘书长。为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补充选拔方式继续按照总社2008年公开推荐选拔三名局级干部的做法,即采取公推公选方式,在总社机关一定范围内公开推荐(个别职位扩大到在京直属单位),公开、民主产生初始提名。基本步骤包括:公布职位及职位条件、单位推荐提名及资格审查、公开民主推荐及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决定、公示任命等。具体方案如下:
一、职位及职位条件
国际合作部副部长。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任条件和资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合作社事业;熟悉总社涉外业务,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外语水平较高,有流利的对外交流口语水平和审阅外文文件的文字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总社机关现任正处级或副局级干部,其中正处级干部的任职时间需满3年(2006年6月前任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监察局副局长。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任条件和资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合作社事业;党性强,坚持原则,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从事党务或政治工作的经历和经验;总社机关现任正处级或副局级干部、总社党组管理的在京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中正处级干部的任职时间需满3年(2006年6月前任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监察局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副局长级)。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任条件和资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合作社事业;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有纪检监察办案经验;党性强,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总社机关现任正处级或副局级干部,其中正处级干部的任职时间需满3年(2006年6月前任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棉麻局副局长(兼任中国棉花协会常务副会长、法定代表人,正局级)。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任条件和资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合作社事业;熟悉棉麻行业情况和政策,熟悉棉花协会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能力;总社机关现任副局级或正局级干部,其中副局级干部的任职时间需满5年(2004年6月前任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农业生产资料局副局长(兼任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副会长或秘书长)。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任条件和资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合作社事业;熟悉农业生产资料行业情况和政策,熟悉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能力;总社机关现任正处级或副局级干部,其中正处级干部的任职时间需满3年(2006年6月前任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单位推荐提名及资格审查
总社机关各部局、各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可根据职位条件和工作需要,通过一定的民主形式推荐提名,并提出推荐理由,以书面形式报人事部。人事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开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人事部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召开机关正处级以上干部大会,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四、确定考察人选
人事部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考察人选建议,报党组审定。
五、组织考察
根据总社党组确定的考察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注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六、党组决定
人事部根据考察情况,考虑职位特点、人选经历、领导能力等各方面综合因素,提出拟任职人选,由总社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公示和任命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职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问题,按照任职权限办理相关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
八、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大致安排为:
6月2日—6月8日公布方案、各部门推荐提名、资格审查;
6月9日公开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6月10日—18日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党组决定拟任人选;
6月19日—25日公示;
6月26日后报备、任职。
主题词:人事 公推公选 通知
抄送:
本社领导,办公厅,人事部,存档2。
人事部2009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