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典型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总社各直属研究院所: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典型材料的通知》(标委办农【2009】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择优报送典型材料,原则上各省推荐典型不超过两个。
各单位推荐的典型材料请于9月11日前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形式同时报送总社科技教育部标准质量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联系人:刘晓军
联系电话:010-66050701
电子信箱:liuxiaojun@chinacoop.gov.cn
附件:关于报送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典型材料的通知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报送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典型材料的通知
(标委办农【2009】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配合2009年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推动农业标准化创新的典型示范区进行宣传报道并汇编成册。现将推荐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典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典型示范区的推荐范围为第五批、第六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荐数量不限。
二、典型示范区的选取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打造新品牌;
(三)促进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的发展,提高当地特色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水平;
(四)促进标准化生产,扩大优势农产品的出口;
(五)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农民素质;
(六)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典型示范区的推荐材料应事例生动,说服力强,图文并茂。
四、报送典型示范区推荐材料的截至时间:2009年9月15日。
二OO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