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总社机关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的通知(供销财字[2009]38号)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机关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以下简称各单位),组织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从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情况看,反映出一些单位仍存在重视不够、走过场的问题。为了切实做好总社专项治理工作,务求实效,总社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7月28日总社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办发[2009]18号和中纪发[2009]7号文件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这次治理“小金库”的对象、范围和目的。通过这次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各类公共财务收支的规范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自觉利用自查自纠“回头看”的机会,进一步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回头看”工作,切实履行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开展“回头看”的主要内容
本次各单位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从8月1日开始至8月25日结束。期间,总社结合组织进行重点检查。
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供销财字[2009]38号)规定的治理工作内容。
(二)重点检查、规范津贴补贴经费来源及发放情况、单位资产财务综合管理情况、清理向企业及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有无使用假发票情况等。
(三)各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银行账户及资金清理情况和规范财务管理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这次活动负总责,尤其是前期零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回头看”工作计划,严肃工作纪律,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总社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业人员对重点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敷衍应付、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按照中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中央检查组于7月至9月间对总社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在此期间,各单位要做好接受检查的充分准备,密切配合中央检查组的工作,实事求是地介绍本单位的有关情况,并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账户、账簿、凭证等资料,确保中央检查组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中央检查组查出的问题,要即时整改,积极予以纠正,并上报总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单位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总结及《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回头看情况报告表》,于8月25日前上报总社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社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