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质量奖获奖企业通过确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1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为了树立追求卓越的典范企业,激励和引导我国供销合作系统广大企业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为顾客、企业及其他相关方创造价值,实现卓越绩效,提升企业乃至全国供销合作系统的竞争能力,从2006年开始,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质量奖》和《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了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质量奖的评审工作,评审依据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 19580-2004)。截至2008年,共有山东天鹅棉机、新疆莎车棉业等5家典范企业荣获了“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质量奖”。
依据中国质协供字〔2009〕1号文件要求及《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规定,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质量奖工作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2006年获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质量奖的组织进行了获奖3年后的确认。
确认工作旨在了解组织获奖后的质量经营管理状况,促进组织能够在获奖后继续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在竞争的市场中,不断创新、持续改进,保持健康的发展,提高国内国际竞争力水平,为全国供销合作系统的组织树立永续经营的典范。
根据评审结果,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莎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通过了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质量奖获奖3年后确认。这些企业在获奖后能继续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不断进行创新,取得了很好的经营绩效,保持了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组织的战略得到了认真的贯彻执行,获奖组织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自身发展状况,对战略进行了及时的调整,战略目标基本实现或提前实现;应对当前面临的新挑战,坚持学习与持续改进,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措施;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在履行公共责任、确保组织行为符合道德规范以及支持公益事业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绩效。
希望通过确认的企业再接再厉,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