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工作会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供销厅财字[2010]8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成员企业:
现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工作会议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1日、2日开会,10月3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天津大礼堂(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宾水道交口处,银河广场对面)
三、参会人员
(一)总社领导;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及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和分管企业工作的副主任各1人;
(三)受表彰的百强企业和开放办社优秀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百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与优秀企业家重合的,只派1人参会);
(四)受表彰的50名优秀企业家;
(五)总社相关部局、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报到地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副主任,总社相关部局、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天津水晶宫饭店(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8号,电话:022-28356888)报到。
(二)地方供销合作社百强企业、开放办社优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优秀企业家在万丽天津宾馆(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16号,电话:022-58223925)报到。
五、注意事项
(一)总社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1人、总社相关部局、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在10月31日上午12点前报到。
(二)各地参会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统一组织上报名单。
(三)由于本次会议人员多,组织难度大,请各地务必在10月2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给总社办公厅和天津市供销合作社,逾期不报名单的,视为不参加会议。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上报名单,不得超员(会议只负担正式代表的食宿费用)。
(四)各省编印的联合发展项目推介材料报到时交到会务组。
总社办公厅联系人: 张建萍 电话:010-66055197
总社财会部联系人:丛 山 电话:010-66051446
总社办公厅传真:010-66050013
天津市供销合作社联系人:
杜雅东13352023809、庄健13820606100
蔡惠俐022-23023801
传真:022-23023804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