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9-2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供销厅经字【201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2009年度,广大统计人员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大局,按照“完整、真实、及时”的总体要求,认真完成统计月报、年报的审核、汇总和编制工作,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做好统计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效率和水平,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统计服务。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同时,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的部署,加快统计方式变革,大力推进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开局良好。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根据《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办法》(供销厅经字2004【65】号),总社继续组织开展2009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重点就“统计月报”、“统计年报”、“统计分析”等项内容进行综合评比。同时,根据总社《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0]14号)和《关于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供销厅经字【2010】31号),将联网直报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加分项纳入评比。现将竞赛结果通报如下:
从综合记分结果看,取得总分2300分以上的有广西、吉林、河北、北京、辽宁、江苏、宁夏、天津、上海、安徽、山西、福建、黑龙江、甘肃、江西等15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
从单项记分结果看,统计月报获得满分的有北京、天津、黑龙江、广西、海南、云南、青海、新疆等8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统计年报获得满分的有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庆、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6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统计分析总分获得400分以上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西、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等19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其中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广西、宁夏8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超过500分。此外,推进统计联网直报工作行动快、力度大,加分获得100分的有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四川、重庆、青海、宁夏等14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
2009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是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重视、支持统计工作的结果,也是广大统计人员认真、辛勤工作的成效。当前,全系统上下正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供销合作社“五代会”部署,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面对新形势,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越发突显,统计工作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各地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按照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供销经字[2009]23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把统计联网直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好,配齐计算机等软硬件设备,创造更有利工作条件。广大统计人员要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开展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加快提升统计能力,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和有关方面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附件:1、2009年度统计竞赛综合记分排名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