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暨《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有关市(地)、县供销合作社: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系统工作指导,推进总社督办的重点工作,深入了解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思想和要求,总结交流各地在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方式及成功经验,引导各地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总社合作指导部与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决定举办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暨《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宗旨
明确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推动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发挥《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的标杆作用,夯实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工作的基础。
二、培训内容
1、贯彻总社最新工作部署的有关精神;
2、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思想和要求;
3、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与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三者的有机结合方式及发展经验;
4、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和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工作措施;
5、《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主要框架和要求;
6、供销合作社涉农项目申报及管理;
7、实地考察与经验交流。
三、培训方式
政策解读、专家讲授、典型经验剖析、交流研讨、实地考察。
四、培训师资
总社有关部门领导,《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起草人,有关专家等。
五、培训对象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分管主任、合作指导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市(县)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社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合作社、基层社及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负责人。
六、培训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11日至13日(10日报到),海南省海口市
七、培训费用
培训及资料费每人1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培训证书
请参加人员携带两张2寸免冠照片以办理培训结业证书。
九、报名及相关事宜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统一转发文件并组织报名,并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参加培训。各报名单位请将报名回执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联系人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5号1号楼216
邮编:100028
邮箱:yanjiuzhongxin@chinacoop.gov.cn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人:艾永梅 刘轩
电话:010-84512824(含传真) 64619511
15210960575 18001333780
总社合作指导部联系人:乔小鹏
电话:010-66050543(含传真)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