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2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下,中国质量协会于2001年启动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2010年,经中央、国务院同意,批准全国质量奖继续由中国质量协会负责承办。为推动我国供销合作社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其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其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于2006年启动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评审工作。今年,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2]2号)精神,决定继续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评审工作。
各地供销合作社企业积极参与,努力学习,不断追求卓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04)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在供销合作社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审定小组审议,确定邯郸金狮棉机有限公司、汝南县天中酒业有限公司、武汉市国漆有限公司、昆明菌苑食品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莎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5家企业荣获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其中: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莎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邯郸金狮棉机有限公司已荣获2006年、200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五年后成为两次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企业。
经审议,确定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湖北银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荣获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鼓励奖。
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拟于2012年12月11日在深圳召开“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追求卓越会议”(详见中国供销合作网http://www.chinacoop.gov.cn/文件通知),向荣获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的企业颁发奖杯和证书;向荣获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鼓励奖的企业颁发证书。所在地区供销合作社及企业可向获奖企业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希望荣获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鼓励奖的企业再接再厉,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
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