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峡两岸合作经济组织“千社(会)千品”成果展示展销会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3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关于举办“海峡两岸合作社农产品贸易展暨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展示展销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会议名称已改为“海峡两岸合作经济组织‘千社(会)千品’成果展示展销会”)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展销会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布展
通知下发以来,各地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踊跃报名,目前,各地参展单位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展位面积和位置也已分配完毕(展位分布图见附件)。
为了充分展示“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成果,宣传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树立供销合作社整体形象,请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对参展单位一律进行特装(一个展位的单位可进行喷绘简装),并及时与布展公司沟通,按照展馆统一要求,根据参展专业合作社产品情况,精心设计和布置。
二、积极推荐优质农产品品牌
为交流各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宣传和推广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市场对接,我们准备在展销会期间召开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交流和“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优质农产品推介会。请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处负责同志、参展省(区、市)供销合作社领队届时参加会议。同时,请各省(区、市)按照“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优质农产品推荐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积极推荐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农产品品牌,并将有关材料于2007年12月10日前传真、快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到总社,我们将根据推荐要求评选出一批“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优质农产品。
三、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展销会是海峡两岸合作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一次重要活动,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给予高度重视。一是加强统一协调,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参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通过展示展销活动,学习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促进大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规范发展;三是加强形象宣传,通过展位特装、印发宣传资料、会场广告等多种形式,展示供销合作社系统风采。
为了做好接待工作,请各地参会人员提前将人员、姓名、性别及车次报给河南省供销合作社,以便及时接洽。需要办理运送参展商品车辆出入河南省、市通行证的单位,请提前与河南省供销合作社联系。
请到总社网站(www.chinacoop.gov.cn)上下载本通知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1、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联 系 人:张亮
联系电话:0371—65997897,13838216109
传 真:0371—65951159
2、总社
联系人:程晓霖
电 话:010-66050543,13522523984
传 真:010-66050570
邮 箱:syndnj99@163.com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附件: 1、展位分布图
2、参展单位布展要求
3、“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优质农产品推荐条件
4、河南省郑州市贸易中心栈地址示意图
二ΟΟ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