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开设奥运特许商品经营专柜组织实施“奥运特许商品进乡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0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充分利用2008北京奥运会扩大供销合作社的影响,同时把握“奥运经济”带来的巨大商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经与北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奥组委”)及有关奥运商品特许经销商协商,拟利用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网络,开展“奥运特许商品进乡村”活动,计划重点选择有条件的大中型商场及连锁企业的超市门店设立奥运特许商品经营专柜。为加快推进工作的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奥运特许商品进乡村供销合作社具有优势
奥运特许商品经营作为历届奥运会“奥运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示出巨大能量:2000年的悉尼奥运会特许商品的销售额为5亿美元;2004年雅典则创纪录地实现了7亿欧元的销售额。根据北京奥组委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协议,计划2008年北京奥运会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
目前,经北京奥组委特别授权的企业生产的奥运特许商品已涵盖工艺品、胸章、贵金属、玩具、文具、箱包、服装、鞋类、体育用品等15大类约7000多个品种。北京奥运特许商品销售从2005年开始启动,经过2至3年的市场培育期,现在已形成一个成熟的市场。至2007年上半年,在开设的近2000家奥运特许商品专卖店,已实现销售总额100亿人民币。按照协议北京奥组委于今年初就已提前完成了国际奥委会下达的特许商品销售任务和目标,由此显示了“奥运经济”巨大的市场潜力。据有关专家预测2008年北京奥运会商品的销售规模将达到200亿人民币。
全民参与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理念,因此不仅要在奥运举办地点推动和开展不同形式、内容的活动,更要利用更多的渠道传播奥运精神,同时共享奥运成果。奥运特许商品作为奥运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应实现全民共享,但由于多种原因现有的奥运商品特许经销商和设立的专卖店,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而非中心城市特别是农村对奥运特许商品有强烈的需求,却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另据有关方面调查,在京购买奥运特许商品的外地游客中,很大部分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普通农民,由此可见奥运经济的商机在我国巨大的农村市场和收入日益提高的农民群众面前,仍有巨大的潜力。因此,总社认为如能将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与奥运传播有机结合,不仅能为奥运盛会贡献一份力量,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升供销合作社形象,扩大供销合作社企业影响,其得益更是远远超出了单纯的商业获利。
二、奥运特许商品在农村市场具有很大潜力
目前,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尚未开始实施全球销售,绝大部分的商品在奥运举办前只能在中国境内购买。在国内,目前,奥运特许商品经营状况是:一在业态上,目前主要是以特许专卖店的形式开展销售。二在网点布局上,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而在地级二线城市和县及县以下广大农村市场尚未开拓,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随着2008年的临近以及北京奥运火炬传递路线的确定和公布,各地零售市场对于奥运商品的需求呈持续直线上升状态,几乎所有的火炬途经城市和邻近地区均对开设奥运特许商品专卖店保持高度热情。虽然北京奥组委计划在2008年前开设超过一万家的专卖店。然而,由于受现有奥运商品经销商数量和规模的限制,远远无法满足各地特别是农村对奥运商品的需求。三在时间上,销售旺季尚未来临。尽管北京奥组委已史无前例的于今年提前完成了国际奥委会下达的特许商品销售任务,但按照历届奥运会的商品销售规律,特许商品近50%的销售额是在奥运会举办当年实现的。因此,进入2008 年以后,随着奥运宣传工作的全面展开,奥运特许商品销售必将进入一个旺销期。为此,北京奥组委也迫切需要在奥运会举办前进一步加快扩大经销网络和覆盖面积的工作。
三、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奥运特许商品经营目前已具备必要条件
奥运特许商品在地级二线城市和县及县以下农村市场之所以没有开拓,主要是奥运特许商品的经营门槛高,要求严。首先,目前国内的企业申请成为奥运特许商品生产商或零售商,均需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因此,现在全国仅有60余家企业成为特许生产商,70余家企业成为特许零售商;其次,经营奥运特许商品成本较高。根据最初北京奥组委要求,必须设立单独的30—80平方米的专门店面,并交纳4—5万元的特许经营费以及保证金等各种费用,总计投资约超过40万元人民币。随着奥运特许商品销售目标的实现,北京奥组委开始放宽了一些要求,如允许特许零售商吸收加盟商来拓展网络,但是对于一些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中小企业来说,成本压力仍然较大,此外由于北京奥组委已于2007年6月起不再审批新的特许零售商,在这种情况下,总社经过与具有奥运特许商品零售商资格的北京世清八井商贸有限公司沟通后,正式致函北京奥组委申请与北京世清八井商贸有限公司合作,授权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大型商场及连锁企业超市内开设奥运特许商品销售专卖专柜,开展“奥运特许商品进乡村”活动。同时考虑到奥运特许商品下乡具有物流成本较高等问题,为此申请要求减免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开设奥运特许商品专卖专柜的部分加盟费和保证金。对此,北京奥组委已原则表达了积极的态度,拟于近期正式函复总社。为提前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工作,请各地供销合作社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总社由经济发展与改革部牵头,与北京世清八井商贸有限共同成立一个项目组,主要工作一是与北京奥组委及相关部门沟通;二是做好合作、协调、组织工作;三是及时跟踪开展“奥运特许商品进乡村”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供销合作社指定相关处室和人员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二)为扩大影响,总社拟在2007年12月中上旬在北京召开“奥运特许商品进乡村”的新闻发布会和产品推介会,届时请各地供销合作社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会。
(三)奥运特许商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且管理严格。为此,总社已请北京世清八井商贸有限公司根据我国农村市场特点,定制了几套可供参考的产品目录;同时,按照北京奥组委对奥运特许商品经营管理要求,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将奥运特许商品经营手册、产品目录及奥运特许商品专柜加盟情况简介放到一个专用邮箱,可供有意向开设奥运特许商品专柜的企业下载查阅。
专用邮箱地址:aoyuntexushangpin@126.com
密码:987654321
(二)请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研究,积极配合“奥运特许商品进乡村”工作,并于11月底前将有意向经营奥运特许商品专柜的企业名单报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市场建设处。对上述情况及要求如有不清楚或需要反映的问题可随时与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市场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齐雪飞、赵维全
联系电话:010-66050722; 传真:010-66050792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