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16年第一期环境监察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27日(4月18日报名截止,20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中央党校崇学山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电话:13683609141)。
三、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分管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同志。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十三五”环保工作形势》《中国经济新常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共管理的核心与前沿》《互联网+与创新驱动》《领导艺术》等。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统一组织报名,于2016年4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电子件(同时提交1张2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4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四)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参训人员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西尔环境教育承办,中央党校协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孙向伟
电话:(010)66103014
(二)中央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培训三室 胡小华
电话:13683609141
(三)西尔环境教育 张灵鸽
电话:(010)64097088-208 ,13810573076
附件:培训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