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诺迪安(加拿大)公司增加F-127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诺迪安(加拿大)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加拿大诺迪安F-127容器使用批准申请〉》(Nordion 201512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印发的《关于批准诺迪安(加拿大)公司F-127运输容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通知》(国核安发〔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批准你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使用F-127运输容器。现根据你公司实际需要,同意增加4个该型号运输容器(新增运输容器编码见附件)在中国境内使用。
二、《通知》是本批准文件的前提,若《通知》失效,则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新增F-127运输容器编码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2月19日
抄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2月23日印发
附件
新增F-127运输容器编码
序 号 |
运输容器原编码 |
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编码① |
1 |
62 |
CN/049/B(U)-96(NNSA)100NO.05 |
2 |
63 |
CN/049/B(U)-96(NNSA)100NO.06 |
3 |
64 |
CN/049/B(U)-96(NNSA)100NO.07 |
4 |
72 |
CN/049/B(U)-96(NNSA)100NO.08 |
注①:
1.运输容器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编码与其原编码是一一对应的;
2.运输活动实施中,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编码必须清晰地标记在运输容器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