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 核安全监管要求(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指导核电厂增设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相关工作,保证核电厂运行安全,我局组织制定了《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核安全监管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核安全监管要求(试行)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2月31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