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等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黑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我部在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根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我部决定对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码头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请你们按照督办要求(见附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附相关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我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核查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梁佳 杨蕾
电话:(010)66556434 66556451
传真:(010)66556444
附件: 环境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5日
抄送:哈尔滨市、宜春市、武汉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东北、华东、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