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保标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规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和运行,现批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3-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 274-2009)、《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5-2006)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2月2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