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商务厅(委)、科技厅(局);各有关园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环境保护法》,推动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在生态环保方面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提档升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具体日程见附件1)。
(二)地点: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阳台山路6号,电话:010-58719700)。
二、培训内容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新管理办法和标准解读、复查要求介绍、园区建设经验交流。
三、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相关管理部门人员(每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超过3人);
(二)已获称号园区、获批建设园区管理机构代表(每家1人);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开展创建园区管理机构代表(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数不超过3家,每家1人)。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活动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主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承办。
(二)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交通费自理;因经费和场地限制,请勿超额派员。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各参加培训单位于2015年12月21日17:00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010)84914626。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姚扬(010)84920936
李洋(010)84915646
(二)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刘方正(010)66556219
冷飞(010)66556217
附件:1.日程安排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1
日 程 安 排
时 间 |
内 容 |
12月27日 |
报 到 |
12月28日 |
三部委领导讲话 |
新修订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解读 | |
新修订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解读 | |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要求介绍 | |
优秀园区经验介绍 | |
园区建设经验交流(分组讨论) | |
培训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