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释放福建福清核电厂一号机组第一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福建福清核电厂一号机组第一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控制点的请示》(福核发〔2015〕593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并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12月7日至10日对福建福清核电厂一号机组进行了第一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根据审评结论和监督检查结果,现批准你公司在机组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条件,并经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实施福建福清核电厂一号机组第一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活动。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机组临界操作,保证机组启动安全。如果在启动过程中发生影响机组临界安全的事件,应立即停止启动操作,并及时向我局和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福建福清核电厂一号机组第一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2月1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