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继续完成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5-12-0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 第57号)相关要求,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注销资质后继续完成原已承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
附件:可继续完成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清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