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三、四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C版等执照文件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因长燃料循环改进项修订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等执照文件的报告》(中核运行执照发〔2015〕276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C版)》《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换料大纲(版次3)》《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EQ-QE-2,Rev.1)》修订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修订后的上述文件,并将修订后的上述文件报我局备案。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2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