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释放岭澳核电厂1号机组第十三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1号机组第十三次换料大修临界控制点释放的请示》(广核运〔2015〕44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并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10月26日至27日对岭澳核电厂1号机组进行了第十三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临界前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根据审评结论和检查结果,现批准你公司在机组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条件,并经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实施岭澳核电厂1号机组第十三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活动。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机组临界启动操作,保证机组启动安全。如果启动过程中发生影响1号机组临界安全的事件,应立即停止启动操作,并及时向我局和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国家核安全局对岭澳核电厂1号机组第十三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0月2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