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释放田湾核电厂四号机组核岛安全壳穹顶吊装控制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田湾核电站4号机组核岛安全壳穹顶吊装控制点的函》(JCAL-KM-00017-JABB)收悉。
根据《民用核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国有关核电厂的安全规定及其导则,我局对你公司现场建造活动进行了监督,并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9月23-24日对你公司田湾核电厂四号机组核岛安全壳穹顶吊装活动的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结果表明,你公司对前期核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各级承包商针对四号机组穹顶吊装活动制定了较完整的施工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并已完成穹顶吊装前大部分施工准备工作,具备穹顶吊装的基本条件。我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先决条件和完成施工交底,并经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实施田湾核电厂四号机组核岛安全壳穹顶吊装活动。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质量保证大纲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核岛安全壳穹顶吊装活动,确保核电厂建造质量。如在吊装过程中发生影响机组质量安全的事件,应立即停止吊装活动,并及时向我局和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田湾核电厂四号机组核岛安全壳穹顶吊装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9月2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