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第十八期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下简称《通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素质,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15〕195号)要求,我部决定举办2015年第十八期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19日至25日(10月12日报名截止,19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8号,电话:0371-69958000)。
三、培训对象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干部,河南省地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县(区)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共120人。
四、培训内容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通知》、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环境监察稽查和廉洁执法警示教育等。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统一组织报名。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报到时交会务组,考试合格后办理证件。
(四)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
(五)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宣传教育中心承办,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协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孔祥生 郑慤
电话:(010)66556435
(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张琳 王岩
电话:(010)84630875手机:13693397368
(三)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 潘刚
电话:(0371)66309209手机:13569508725
(四)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马可柱
电话:(0371)69958000手机:13838547833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9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