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关于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提高我国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推动资源开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我部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5〕195号),我部决定举办2015年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 间:2015年9月15日至16日(9月14日全天报到)。
(二)地 点: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二、培训内容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释义与解读;我国西部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和主要环境问题;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的问题;干旱区、荒漠矿区生态修复与环境监管机制;干旱区露天煤矿环境监管技术与环境管理。
三、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负责矿山环境监管工作的管理人员;从事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研究的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大型矿山企业环境管理人员;总数约100人。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主办,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办,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协办。
(二)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
(三)请参加人员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至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四)本次培训班安排接送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联系人:仇洁徐延达
电话:(010)66103048
传真:(010)66103049
手机:18626469569
邮箱:shengtaichu@126.com
(二)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欧阳琰
电话:(025)85287111
传真:(025)85287056
手机:13512503607
邮箱:oyy0723@163.com
(三)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刘航
电话:(0335)4042063
(0335)4041027(总服务台)
(0335)4042064(总机)
传真:(0335)4042063
手机:1380338768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8月2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