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安装许可证扩证的请示》(核二四发〔2013〕435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活动范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准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国核安证字A(12)01号)增加附件所列许可活动范围。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确保核安全设备安装质量。
附件: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活动范围(扩)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8月1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8月20日印发
附件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活动范围(扩)
民用核设施类别 |
设备种类 |
设备类别 |
核安全级别 |
安装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
备 注 |
压水堆核电厂 |
钢制安全壳 |
钢制安全壳 |
2级 |
根据安装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现场安装,包括拼装、焊接、运输、吊装和各项检验试验,并提供最终安装证明文件。 |
主要分包项目: 1.75吨以上大型起吊设备; 2.钢制安全壳拼装后部件运输用设备; 3.按ASTM标准进行的冲击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