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近日,环境保护部印发紧急工作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七省(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安全。
《通知》强调,纪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来首次大阅兵,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保障工作是对近年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果检验,也是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重要举措。七省(区、市)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要将其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任务,周密部署好城市建设、企业生产调度、交通运输调峰和城乡居民生活排放等大气控制措施,全力保障不出现严重污染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完成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七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立即将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要求传达到市(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一线工作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工作作风,举全局之力做好保障工作。各级政府要担负起保障空气质量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牵头负责作用,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各项任务措施逐一分解落实,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具体分工到人。
《通知》指出,七省(区、市)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监督检查。8月28日前完成对各项保障措施的全面检查,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关停。活动期间,每日对各项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对重点减排单位实行专人驻厂监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做好进京大货车管控工作,除特殊车辆以外,凡是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准进京。各地要特别重视火电、钢铁等高架源,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等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工作。遇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要按照协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及时、果断地启动最高一级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