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科技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与科技部决定启动第五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和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负责组织工作,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承担,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会同省(区、市)科技厅(委、局)负责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2015年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范围与条件(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详细申报材料。
三、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初审后直接行文报送环境保护部;其余单位申报材料由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会同省(区、市)科技厅(委、局)负责审查把关后,联合行文推荐报送环境保护部。
四、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科技标准栏目下的环境科普栏目(http://kjs.mep.gov.cn/hjkp/),或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http://www.chinacses.org/cn/index.html),下载《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2015年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范围与条件》及《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表》。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申报材料包括:签字盖章齐全的纸版申报表及其附件;电子版申报表及其附件(word格式);科普宣传品样品;申报环保科普基地的PPT汇报材料(要求不超过30页)。电子版申报材料需用光盘刻录,连同纸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普部(邮编:100082)。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徐梦佳 禹军
电话:(010)66556211/66556208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杨勇 陈永梅
电话:(010)62210711/62211765
附件:1.2015年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范围与条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2015年6月5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