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阳江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11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江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修改升版的请示》(广阳江〔2014〕52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阳江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11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阳江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11版),确保阳江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5月2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