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可《三门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大纲》(2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5-04-3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复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调试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调试阶段)的请示》(三门核核安发〔2015〕19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三门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调试大纲》(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为做好AP1000首堆调试工作,你公司下一步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细化非能动安全壳冷却系统流道试验、非能动余热排出热交换器自然循环试验等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与西屋公司协调,在调试试验开始前,应明确调试项目验收准则。
三、在试验执行前,应充分做好风险分析和应急防范,确保机组和人员安全。
四、加强调试期间变更的管理,严格执行试验变更程序。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4月3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