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启动物理实验监督要求(C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启动物理实验监督要求(C版)〉的请示》(辽红核〔2015〕4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启动物理实验监督要求(C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启动物理实验监督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4月1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