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程序等效验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4-08-1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交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检验程序的函》(中核运计发〔2014〕92号)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反应堆压力容器筒体、底封头环焊缝自动超声检验》等36份无损检验程序(见附件)与已通过我局验证的通用程序等效,同意其用于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工作。
你公司应有效运行核质保大纲及相关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核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核电厂役前和在役检查工作,并接受我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监督检查。
特此函复。
附件: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验证项目及检验程序清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8月1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