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1、2号机组水压试验泵汽轮发电机组系统新增柴油发电机组改造项目和2号机组高能蓄电池项目调试特许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1、2号机组水压试验泵汽轮发电机组系统新增柴油发电机组改造项目和2号机组高能蓄电池项目调试特许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14〕54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特许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亚湾核电厂1、2号机组水压试验泵汽轮发电机组系统新增柴油发电机组改造项目和2号机组高能蓄电池项目调试的特许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要求,落实特许申请中的各项承诺,确保大亚湾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9月3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