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调整防误稀释保护时间改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防误稀释保护时间的请示》(广核运〔2014〕31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亚湾核电厂1、2号机组和岭澳核电厂1、2、3、4号机组调整防误稀释保护时间的改进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进,确保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9月3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