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安装许可证扩证的请示》(粤火电司〔2012〕33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活动范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准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国核安证字A(12)02号)增加附件所列许可活动范围。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附件: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活动范围(扩)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1月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1月6日印发
附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活动范围(扩)
民用核设施类别 |
设备类别 |
核安全级别 |
安装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
压水堆核电厂 |
电气贯穿件 |
1E |
根据认可的安装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安装,包括完成各项试验和检验项目,配合调试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后最终试验性活动,并提供最终安装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