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蒸汽发生器传热管每两个循环实施一次涡流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蒸汽发生器传热管每两个循环实施一次涡流检查的请示》(广核运〔2014〕48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蒸汽发生器传热管每两个循环实施一次涡流检查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蒸汽发生器传热管涡流检查,确保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1月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