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清华大学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氦气安全阀更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你院《关于清华大学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氦气安全阀更新的请示》(清核请〔2014〕12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院提交的报告和相关技术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院对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氦气安全阀更换的方案在安全上可以接受,现予批准。
你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批准的方案和在审评过程中的有关承诺,加强质量控制,做好辐射防护,确保安全和施工质量。更换工作完成后,你院应对更换结果进行安全评价,并向我局提交评价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1月2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