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4-12-0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申请》(西核安发〔2014〕17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许可证号:国核安证字1112号)法定代表人由韩新华变更为董宏亮。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2月5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