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2014年度全氯氟烃(CFCs)生产配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为贯彻执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关于实施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128号)的有关规定,现核发2014年度全氯氟烃(CFCs)的生产配额,用于《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批准的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途(MDI)(生产品种和数量见附件)。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配额组织生产,加强对销售的管理,确保生产的CFCs产品均用于我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告(2014年第37号)载明的MDI 用途和2014年出口俄罗斯的MDI 用途,向我部报告生产和销售数据,并接受我部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3日
抄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附件1:
2014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表
单位:吨
企业名称 |
品 种 |
生产配额量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CFC-11 |
143.78 |
CFC-12 |
141.9 | |
全氯氟烃(CFCs)合计 |
28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