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主蒸汽阀站活动性试验等项目技术规格书修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主蒸汽阀站活动性试验等项目的技术规格书修改的函》(苏核发〔2014〕311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主蒸汽阀站活动性试验等项目的技术规格书修改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2月1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