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我部组织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16个省(区、市)环保专项行动督查时发现,部分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环境问题集中,部分企业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或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我部决定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石灰厂和铸造企业群、云南省文山马塘工业园区、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江苏沙钢集团锡兴特钢有限公司、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市3家钒工业企业、四川翔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砚山县滇常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请你们按照督办要求(见附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附相关材料)报送我部。我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核查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整改情况。同时,请你们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杨蕾
电话:(010)66556451
传真:(010)66556444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10日
抄送:无锡市、淄博市、三门峡市、广州市、怀化市、成都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