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临沂市大气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3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你省临沂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和区域环境空气状况专项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区域环境污染问题较为严重。我部决定对临沂市大气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请你厅按照督办要求(见附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附相关材料)报送我部。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核查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请你厅指导、督促临沂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对大气污染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及时公布查处和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杨蕾
电话:(010)66556451
传真:(010)66556444
电子邮箱:jcjc@12369.gov.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日
抄送:临沂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