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江苏核电有限公司TK-C5-M新燃料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进口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取证的函》(苏核发〔2014〕524号)收悉。
我局于2013年9月批准你公司35个TK-C5-M新燃料运输容器入境运输申请(国核安发〔2013〕173号),现你公司拟购入该批运输容器,并向我局申请该批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TK-C5-M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由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化学浓缩物厂设计和制造的TK-C5-M运输容器能够满足《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批准你公司使用TK-C5-M运输容器用于VVER-1000型反应堆TVS-2M新燃料组件运输,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你公司在使用TK-C5-M新燃料运输容器实施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TK-C5-M新燃料运输容器的使用限值和条件(见附件),确保运输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3月4日
抄送: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