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做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近年来,全国环保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决策部署,把监管执法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力抓手,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涌现了一批铁腕治污、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先进典型,江苏省泰兴市环保局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环境执法工作,我部决定在全国环保系统组织开展学习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的精髓
泰兴市环保局结合实际,牢固确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坚持全面从严执法,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持续下降、环境持续改善。学习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就是要学习他们民标至上的执法理念,把人民群众对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作为衡量执法成效的根本标准;就是要学习他们把简单的事情坚持做到极致,用严格监管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就是要学习他们向污染宣战的决心和勇气,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没有禁区、不搞特区;就是要学习他们从严管理队伍,用制度保障执法人员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二、迅速掀起学习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的热潮
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专题学习、座谈交流、大讨论等形式,组织广大环境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进一步立志气、树正气、提士气,着力营造崇德向善、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行业风尚。要把学习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与总结宣扬一批身边的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善作善为先进典型结合起来,达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近期,中国环境报将刊发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系列报道,供各地学习参考。
三、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环境执法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以泰兴市环保局为榜样,深刻认识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把中国环保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严打违法”与“规范执法”并重,创新监管执法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各地好的做法和典型事迹材料及时报送我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5月6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