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中央各有关部(委)外事司,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自2014年实施以来,每年派出中国青少年1500余人赴日进行科技相关活动,有效推动了中日各领域科技交流与合作。经科技部合作司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协商,现共同启动2016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报工作。受合作司委托,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概要和邀请对象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是“樱花科技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樱花科技计划”是由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全额资助亚洲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与日本青少年以及各前沿领域科学家、研究人员等开展科技交流的一项国际交流活动。中方归口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具体执行部门为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项目的邀请对象包括高中生、大学生、青年科研人员等。邀请对象原则上为首次赴日、年龄在40岁以下(领队不受此条件限制)。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即由拟开展合作的中日双方基层单位就项目内容、人数、时间等先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各自向中日两国归口主管部门申报。该类项目又包括两类:一般科技交流,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最长可延至10天;共同研究活动,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员在日开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不超过3周。
二、实施与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填写项目申请函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后,报相关外事主管部门。相关外事主管部门汇总后,分批向科技部合作司推荐,并统一将项目申请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科技部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电子版申请资料通过网络数据库申报,申报方法见www.sino-jp.com。未按要求报送的项目不能列入本年度计划的实施。相关外事主管部门包括中央部委外事司(局),地方省、市单位报科技厅(委)。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研究机构也可通过地方科技厅(委)推荐。
三、申报时间
该计划项目申报时间为 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10月30日.所申请项目经科技部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共同审批后分批执行。中方不设批次,在限定时间内全年可申报。上一年度未通过立项或项目已执行且今年度继续申请的项目,仍需按程序申报。
四、项目的执行
项目立项后,科技部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和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分别负责向中日双方申请单位通报年度各批次项目审批结果,中方申请单位请关注www.sino-jp.com通知通告栏信息。项目执行单位确定派遣人员后,按有关外事规定,自行办理出访手续,并按期执行。执行单位应在项目执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项目执行总结报送至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逾期不报将取消下年度项目申请资格。
联系人: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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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203室(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
邮编:100045
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