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人才中心)是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探索开展面向社会的科技创新人才咨询服务,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调研与宣传岗位1名
工作职责:承担中心调研活动安排、调研报告撰写、宣传文案策划与实施等工作。
应聘条件:公共管理、科技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研究报告撰写。有2-3年科技管理与研究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中国科技人才》杂志采编岗位1名
工作职责:承担《中国科技人才》杂志部分栏目稿件内容的策划、采写和编辑工作。
应聘条件: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度和独立的采访能力、写作能力。
3.人才计划管理岗位1名
工作职责:承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和相关地方人才计划的评议遴选,及万人计划的遴选推荐工作,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应聘条件:熟悉科技计划管理和人才管理等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有相关科技计划或人才计划管理经验者优先。
4.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服务岗位1名
工作职责:承担科技创新人才的支持、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参与科技创新人才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与落实等工作。
应聘条件:熟悉国家科技相关政策;掌握科技管理或人才管理相关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有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或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科技创业人才管理服务岗位1名
工作职责:承担科技创业人才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起草,以及相关工程、计划、项目等的后续管理及人才服务工作。
应聘条件: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科技创业人才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措施等;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6.人事管理和培训岗位2名
工作职责:承担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培训(含网络培训)方案策划、课程设置、组织实施,科技管理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相关政策调研、课题研究、报告撰写,相关管理办法拟定与解读,以及相关考录与服务工作,科技类社会团体的管理与服务等。
应聘条件:熟悉人事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组织能力。有培训工作经验者优先。
7.科技人才信息资源开发岗位3名
工作职责:承担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搜集、整理与统计分析工作,参与相关课题研究与报告撰写,参与开发和应用信息化科技人才服务工作。
应聘条件:理工科背景;掌握数据挖掘、统计分析与可视化的基本专业知识。计算机、数理统计、数据科学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除以上条件外,报名人员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主动,创新性强,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除调研与宣传岗位特殊要求外,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具有以上岗位相关实践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或有突出贡献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以上岗位,人事关系均采取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工作程序
1.科技人才中心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和其它有关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
2.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简历、2寸免冠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于2016年1月17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科技人才中心邮箱(zhaopin@sttc.net.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姓名-毕业院校”。
3.资格审查。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原则上按照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笔试名单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和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4.笔试。拟安排在2016年1月22日前举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等,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和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
5.面试。拟安排在2016年1月29日前举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需提交本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
6.考察。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将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研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8.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科技部网站和中心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按时限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过期不接受报名。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请关注并及时查阅科技部网站及中心门户网站的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恕不再单独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梁立赫
联系电话:010-68598260
电子邮箱:zhaopin@sttc.net.cn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