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物证信息挖掘与综合应用关键技术研究》等项目相关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2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战略机遇期我国社会的稳定,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科技部已将《物证信息挖掘与综合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和《国家法定身份证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两个项目列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解决我国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问题,以提高我国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能力。为更好地组织落实本项目的各项研究任务,确保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突破制约我国执法机关工作发展的技术瓶颈,促进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现将已列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物证信息挖掘与综合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和《国家法定身份证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两个项目的课题申请指南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作好组织申报工作。
我部将依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支持。
一、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国法人单位,包括研究院所、高校、公安系统科研机构等;
2.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3.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申请指南,了解本项目的性质、申请资格要求等事项,有针对性地选择课题,并明确应用目标与应用对象。申报单位须填写《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
4.申报单位须登录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gov.cn),下载并运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申报系统”,填报课题预算等有关表格,并通过相关申报软件打印课题预算申报书。
5.各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为2006年12月12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课题申报书与课题预算申报书一式20份。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二、课题申报受理
课题须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科技厅(委)和各部委科教司(局)申报,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申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上报,逾期概不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主楼225房间(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1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王新淮
联系电话:01088513123、01066263097、15901485295
邮 编:100044
电子邮件:xinhuaiwang@yahoo.com.cn(因特网)
wangxinhuai@gab.ga(公安网)
附件:
1.《物证信息挖掘与综合应用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2.《国家法定身份证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课题申请指南》;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