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07-03-2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函计字〔2007〕4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已全面启动实施。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任务,加强自主创新,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紧迫问题,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一五”期间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科技部拟结合部门(行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和科技发展重点,征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备选项目建议应符合《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任务要求,符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定位宗旨以及“十一五”期间的任务部署要求。
二、备选项目建议既要体现国家战略和目标,又要反映当前部门(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重大科技需求,特别是要与当前国家急需解决的重大瓶颈问题等相结合。
三、备选项目建议要突出自主创新,对项目所涉及领域,要在进行知识产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出项目的创新点和突破点。
四、备选项目建议要反映国家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需求;项目的组织实施要体现机制创新,要有利于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实施机制。
五、备选项目建议前期基础条件好,与国家863、973、支撑计划等相关主体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不重复;确定的备选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具体,不应是“口袋”项目,预期成果的产业化潜力和社会效益大,并且一般“十一五”期间能够完成。
六、原则上每个部门(行业)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数为3-4项,大企业集团等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数为1-2项。
七、备选项目建议请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填写(填报说明及格式请从支撑计划网站http://kjzc.jhgl.org/下载)。同时一并填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有关填写格式及报送要求请见“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网址finance.most.gov.cn的相关要求)。
八、请于2007年5月10日前,将备选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同时,请将备选项目建议书电子材料经科技部门户网站http://www.most.gov.cn上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送。
联 系 人:高峰 赵静
电 话:010-58881608,5888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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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