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企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1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科技部点击:
国科政函〔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各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落实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在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中补充来自企业的专家,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大计划项目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力度,科技部决定从创新型试点企业中补充具备条件的企业专家进入专家库。入库专家将根据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作为同行专家参加计划项目(课题)申请的评议评审、对项目(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验收以及其他咨询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确定的首批103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技术专家
1.具有敏锐的技术洞察力、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技术判断力。熟悉《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部署以及国家相关科技计划的有关技术领域和研究方向,熟悉本领域产业技术进步的动态和方向,对计划课题的研究价值、研究方案、研究条件以及申请者的创新能力等能够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和评价。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开发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产品和技术,该产品和技术已成功推向市场。
3.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够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参加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立项、监督验收、经费预算和绩效考评等有关评估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咨询工作。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企业技术创新岗位的业务主要负责人,近5年主要从事科研工作。
(二)管理专家
1.具有较高的管理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企业的战略规划、产品技术、资本财务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管理工作,能够跟踪并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市场预见和分析判断能力。
2.作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过产品技术、市场营销或资本财务等方面的成功策划和运作,取得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
3.作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够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参加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立项、监督验收、经费预算和绩效考评等有关评估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咨询工作。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限于经济管理类职称)或是与企业技术创新管理相关的业务主要负责人,近5年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每个试点企业可推荐若干名专家,技术专家一般不超5名,管理专家一般不超过3名,并给出先后排名。
2.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承担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成功的研发或管理经历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入库专家充分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评议评审、检查验收及其他相关评估咨询工作提供便利。
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试点企业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作为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专家的候选人选。请各试点企业及时将专家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报本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将经审核的专家基本信息表并附推荐函(纸质和电子版)于2007年5月20日前一并报科技部。
中央试点企业的推荐工作由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并报科技部,试点转制院所直接向科技部推荐,其他要求不变。
联系人:陈原,王芳
电 话:010-58881244,58881769
E-mail:qytj@most.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信息中心陈原收(邮编:100862)
附件:1.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
2.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名单
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